新聞中心
2017-01-01
與供應商合作,共同致力提升企業社會責任
供應商在各項交易合作範疇,必要時透過訪談、問卷、教育訓練等方式,了解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認知與執行成果。
本公司對供應商要求必須遵守社會環境保護之責,應承諾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等相關法律規定。並納入供應商評核範圍,包括簽定ROHS之規定等。供應商應致力於減少或消除各種形式的浪費,包括水和能源。可以在設備、維修或生產過程中使用節能措施,或通過回收、再用或替代物料的方式達到節能的目的。應致力於減少污染物、有毒物及廢棄物之排放,並應妥善處理廢棄物。對於廢棄物之處理應符合相關規定辦理,以降低對自然環境之衝擊。
供應商在簽訂契約時,其內容得包含遵守雙方之企業社會責任政策,及供應商如涉及違反政策,且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造成顯著影響時,供應商必須提出改善計劃,無法改善或情節重大時得提出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。